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队伍,结合工作需要,税务干部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税务干部学院扬州、北京、长沙、大连四校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其中,扬州校区招聘4名,北京校区招聘8名,长沙校区招聘10名,大连校区招聘6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5名,不限对象招聘23名;A类岗位(专职教师岗位)招聘12名,B类岗位(行政管理类岗位和非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招聘16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

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5.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北京校区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北京校区招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留学回国人员仅限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其中,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要求,即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按时取得学历学位的非北京常住户口应届毕业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者须在2023年9月前取得。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库()。报考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以主动联系税务干部学院有关校区确认报名资格。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岗位表》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不变。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中的情形。
招聘流程
本次人才引进按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和面试、面试组个复审、递补面试人员、总成绩计算、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9:00—5月25日18:00
更多事项详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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