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这里
根据《吉林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吉人社函〔2022〕24号)和《领取社会保险资格认证经办规程》要求,请距离上次认证时间已接近12个月的人员尽快按照以下方式完成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对逾期未认证人员将被暂停待遇发放处理,待完成资格认证后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期间的待遇。
认证方式
2.在境外居住人员可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下载“中国领事”APP,注册登录后选择“养老金资格”功能,按提示完成认证。
3.对于行动不便的退休人员,应由街道(乡镇)、社区(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所(站)协助当事人为其办理资格认证(APP认证、照片认证或上门认证)。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英敏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
免责声明:本文章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