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培训

这4家企业拖欠工资上了“黑名单”,区人社部门说,这样做后果很严重……

2025-12-17 09:56:07 今曰闵行 122 浏览
这4家企业拖欠工资上了“黑名单”,区人社部门说,这样做后果很严重……


还有1天

2019年就过完了

又到年终岁末

各位的收成都还好吗?

对于一些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区人社部门拿出了最严厉的办法:帮他们上“黑名单”。上来就是一年,至少一年,此后未改正违法行为或列入期间再次发生列入“黑名单”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期间在政府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等方面都将受到限制。

4家企业上榜拖欠工资“黑名单”

根据人社部印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今年以来,闵行区人社局在依法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中,经确认,共有4家单位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它们分别为

“

玖谦(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立宙纺织品有限公司

上海猫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名橙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这4家单位接到区人社部门发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书后并未补发劳动者工资,因此分别于2019年2月12日、2月25日、2月27日、11月13日被列入拖欠劳动者工资“黑名单”。


据悉,今年区人社部门共对9家用人单位发出《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9家单位共拖欠1217名劳动者,涉及拖欠金额近2267万元,涉及农村户籍人员358名,金额共计597万元。

用人单位自收到告知书后,劳动监察部门充分听取用人单位的陈述、申辩,督促企业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并告知用人单位被列入“黑名单”后给单位带来的不利后果。其中5家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劳动监察部门的监察工作,尽快筹集资金,并在资金到位后立即补发拖欠工资,金额共计1333万元,3家企业已整改完毕,2家还在继续整改。被列入的4家均未按照程序在一定期限内补发劳动者工资。

后果很严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被列入“黑名单”后,对企业来说,会受到哪些限制呢?

根据人社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将拖欠工资“黑名单”信息纳入当地和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也就是说,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其他责任人,在政府资金支付、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先评优等方面都将被限制。比如企业被列入“黑名单”,其老板出门肯定不能坐头等舱了!


根据本市有关规定,其“黑名单”信息还会被推送到“上海市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系统”实施联合惩戒。一直到用人单位被移出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相关部门联合惩戒措施才会终止;同时用人单位在列“黑名单”期间,其社会信誉受损,直接影响生产经营及社会活动。通过对违法失信用人单位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使他们“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警示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创造和谐良好的用工环境。

用人单位首次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期限为1年,用人单位未改正违法行为或者列入期间再次发生列入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情形的,期满不予移出并自动续期2年。

积极配合、及时补发工资是关键

什么样的用人单位会被列入黑名单呢?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

应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一是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

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是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

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谁执法谁普法

需要提醒的是,收到劳动监察部门行政处理决定书后,并非一定会被列入“黑名单”。针对此类情况,监察员在执法过程中会先告知对方,进行说法释理,告诫违法后果,确保对方了解执法的步骤和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方也有陈述和申辩的机会,这也是落实闵行区法宣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实践。

比如区内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9月19日在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时确认拖欠58名劳动者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期间的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935870.23元。11月15日收到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事先告知书,该公司提出陈述、申辩,但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人民币1816460.18元。11月29日区人社局向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补发剩余拖欠的劳动者劳动报酬。目前该公司正积极配合,力争在规定期限内补发剩余拖欠的劳动者劳动报酬。

“如果在承诺的期限内补发完毕剩余拖欠的劳动者劳动报酬,这家公司就不会被列入‘黑名单‘”,区人社部门表示,将会根据该公司补发劳动者劳动报酬情况,秉持合法合理原则,审慎作出相关决定。

如遇到拖欠工资问题

您可拨打“12333”举报

或通过

“闵行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仲裁”微信服务号

预约调解

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

学习时间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欢欢喜喜回家过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