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安全复工复产。什邡市人社局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继第一批稳岗返还拨付后,我市第二批稳岗返还资金104.52万元已拨付完毕,涉及企业43家。第三批稳岗返还资金也已进入公示阶段,预计将拨付资金99.03万元,涉及企业53家。
目前,经办机构正在受理第四批稳岗返还申请,请我市还没有申报的企业尽快到什邡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进行申报。
附:稳岗返还申报条件
及办理方式
申报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属中小微企业的,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5%;属大型企业的,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3.69%;企业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上年度裁员率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
✨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补贴标准
✨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返还。
申报资料
✨《德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申报审核表》;
✨企业上年度裁减人员名单或上年度未裁员声明;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初次申报的企业提交);
✨属中小微企业的相关佐证资料;
✨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资料。
办理方式
可选择现场及网上两种方式办理
✨现场办理:携带相关申报资料到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地的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报
✨网上办理:登录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选单位业务--失业待遇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进行实名认证绑定--填写相关信息--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办理页面进行相关操作。网上办理成功后,需要到现场补申请表。
联系方式
什邡市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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