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社局提醒:社保新系统上线,七项业务变化大,一文梳理

客户端|记者代丽丽

社保增员业务

社保减员业务

温馨提示:解除劳动关系当月也需要为该职工缴纳社保,因此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当月的,需先生成该职工当月的缴费,解除劳动关系日期为上月及之前则可以直接办理减员。用人单位可于职工离职次月操作减员,保留与原来相同的经办习惯,原征缴模式不受影响。如当月误增未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当月停止缴费原因应选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申请

单位人员缴费退费申请

温馨提示:单位可通过本模块发起缴费退费申请。退费情况包括:社保核定的缴费,因违规代缴、劳动合同变动单位未及时减员、服刑期间违规缴费等情形产生实际缴费的进行退费办理。

单位发起缴费退费申请时,需先选择退费月份、退费原因,仔细核对退费银行信息并上传附件,确认信息无误后,方可提交退费申请。上传附件内容包括:不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法律文书或离职证明(非必要);个人申请(非必要);其他材料(非必要);国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或毕业证明(非必要);国外的单位情况说明、个人申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院录取材料、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出入境记录(非必要);行政工资介绍信或组织人事部门证明(非必要);退休材料(非必要);退费期间的单位报税截图(非必要);退费申请表(非必要)。

特别提醒大家,医疗退费业务需按照医疗部门提供的方式另行申报。

单位申报个人补缴申请

温馨提示:补缴超三个月以上只能零星办理,补缴三个月以内可以支持批量办理。

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

办理社会保障卡

免责声明:本文章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