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活动牵涉到工程、货物、服务三大类别,了解每种采购类型的特点,并在适当的场合运用相应的招标方法,以避免误解和失误。

一、工程类
招标投标,是指建设单位通过符合规定的程序和手法,激励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展开竞争,旨在筛选出条件最为优越的承包单位来执行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
相较于货物或服务招标,工程项目招标显然更为复杂。由于各项项目对于技术、设备、施工组织、投标人资质以及管理经验的标准各异,差异颇大。
二、货物类
货物采购,即业主或买方为了通过招标来获取所需货物,而挑选合适的供应商或供货商,其涵盖了货物的获得及获取方式和流程。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依据适用范围的差异,可划分为两大类:一类针对规范国内货物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规范,例如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政府采购货物招标、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等规定;二是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规范。
三、服务类
服务采购,除了工程和货物之外的其余招标活动皆属此类。例如,建设工程环境调查、设计、监理招标投标,工程咨询评估、金融、法律等中介服务招标,项目法人、代理、加盟商招标,科技项目、科研项目、国有资产产权转让、物业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招标。
相较于货物和项目的采购,服务采购被归为服务或相关服务,具有无形性、不可储存性、波动性、不可分割性、不可转售性、复杂服务采购等特质。评判的核心焦点在于品质而非价格,因此服务采购呈现出与众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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