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世纪英国犹太移民热潮:犹太人随威廉征服初入英国


根据英国12世纪的历史学家马姆斯伯里的威廉(WilliamofAmesbury)于1120年出版的著作《英格兰国王的历史》(HistoryoftheKingsofEngland)可知,是征服者威廉将犹太人从鲁昂(Rouen)带到了伦敦。

早在11世纪,诺曼底的鲁昂已出现一定规模的犹太社团。由于教会法严令禁止基督教徒从事高利贷行业,为了填补经济上的空白,扩大金融市场并且方便国王随时借贷,国家开始向外国企业和人群开放,犹太人则不失时机地利用了给予他们的这次机会。

他们在英国的人数持续增加,建立规模不等的犹太社区。有史料记载,犹太人于1068年获得了第一块公共墓地,位于伦敦的克里普尔盖特(Cripplegate),在往后的大约一百多年时间里,去世的的犹太人都要送到这个地方进行掩埋。

虽然犹太人获得公共墓地的时间还存有争议,但设置墓地这一事实也证明了当时生活于伦敦的犹太人已不在少数。


1096年,鲁昂的犹太社团遭到十字军骑士的大规模屠杀,许多犹太人逃往英国寻求庇护,伦敦的犹太移民人数大增,虽然缺少史料加以佐证,但这一时期的犹太移民热潮很有可能在伦敦形成了一些人数众多的犹太社区。

有关皇室财政状况的最早记录是亨利一世时期(1100-1135年)保存下来的一卷圆筒卷档(PipeRoll)中有明确证据表示当时英国已经存在一些富有的犹太金融家。

这份珍贵的文件向世人展示了一个以伦敦为中心的犹太社区,领袖是拉比约瑟夫,也就是被后人熟知的鲁比·戈茨(RubinGotsce),他在学界极有声誉,是12世纪上半叶英国犹太人中杰出的学者,同时也是一位能力非凡的金融家。

史料中还记录了几位出色的犹太商人,尤其是米纳西(Menasseh)和雅各布(Jacob),他们经营的生意规模壮观,他们的妻子也在协助处理一些事务,而且交易对象主要是和皇室成员还有一些贵族豪强。


卷档中有7项与犹太人相关的记录,其中有4项确切地提及了伦敦城内的犹太人:一项来自埃塞克斯郡(Essex)的记录提及了犹太人,还有一项来自米德塞克斯(Middlesex)的也是同样。

亨利一世统治末期的记录同样证明,生活在英国的犹太人仍主要居住在伦敦或伦敦附近,尽管一些间接证据表明在王国的其他地方也存在着孤立的犹太人,但人数极其稀少。

在斯蒂芬统治时期,由于人口自然增长、更多的移民涌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英国犹太移民人数已达2000人左右,大部分居住在伦敦及周边地区。


仅存的少量证据表明,斯蒂芬统治时期,犹太人的分布已经由伦敦散布到了其他城镇,但重要的犹太社区仍然位于皇家范围的管辖之内,而且斯蒂芬出于进一步扩大政治和财政利益方面的考量还在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建立并扶植了一系列新兴的犹太社区。

此外,犹太人相较于城镇里的其他市民更直接地依赖于国王,甚至相对于城镇里的其他市民更为忠诚地效忠于国王。

根据安东尼·伍德(AnthonyWood)的记载,1141年,争夺王位的玛蒂尔达向牛津地区的犹太社区征收税款以扩充军费,她被赶出城后,斯蒂芬为惩罚当地犹太人,又向他们征收了3.5倍于玛蒂尔达收缴的税款。


该记载表明,牛津的犹太人非常富足,足以提供让参战双方都满意的税款。其他一些间接证据也表明,富裕的犹太人在亨利一世时期可能仅生活于伦敦城里,但到了斯蒂芬统治时期,重要的犹太家庭和社区已经不再局限于伦敦地区。

在亨利二世(1154-89年在位)较长的统治时期,国内局势逐渐平稳,十字军运动的热潮还没有席卷这片国土,更多的犹太人选择迁往英国。由于人口增长和业务拓展,犹太人社区在亨利二世时期不断进行拓殖,进入所谓的“黄金时代”。

由德国而来的犹太移民数量庞大,以至于弗雷德里克一世于1168年派遣使节到英国抗议,认为犹太居民的大量流失为国家造成巨大损失,要求英王将这些犹太移民遣返原来的居住地。

后来一部分移民确实返回了德国,留下的人则被处以5000马克的罚款。1182年,法兰西岛(IlealdeFrance)的犹太人遭到驱逐,英国又迎来了一波颇具规模的犹太移民浪潮,安茹王朝也借此收获了一笔可观的海外财产。


在1186伦敦社区的卷宗中,还发现了来自西班牙、摩洛哥和法国的犹太人的记录,其他城市的卷宗中也有类似的记载。

在亨利二世统治之初,英国的14个城镇中均以发现犹太人定居点,到他统治末期,有犹太人定居的城镇数量增加了一倍多。

根据官方财政记录,犹太人的主要聚居地已经由伦敦扩散到了诺维奇、林肯、温彻斯特、剑桥、塞特福德(Thetford)、北安普敦、邦吉(Bungay)、牛津和格洛斯特(Gloucester)等地。

此外,伍斯特和莱斯特地区也存在一些孤立的犹太家庭,布里斯托尔和约克郡也建立了犹太社区。到亨利二世统治末期,虽然犹太人承担的赋税越来越重,但是犹太社区还在不断地扩张。

据史料记载,犹太人居住地已经遍布到了埃克塞特、斯坦福、莱恩郡(Lynn)、伯里(Bury)、贝德福德、迪韦齐斯(Devizes)、伊普威治(Ipswich)、坎特伯雷、赫里福德(Hereford)、邓斯特布尔(Dunstable)、奇切斯特纽波特(ChichesterNewport)和其他一些更小的城市和城镇。


由于国内犹太人口的增长和分布范围的扩散,位于伦敦的犹太公墓也无法为整个国家死去的犹太人服务,每当有犹太人离世,他们的遗体都要通过马车运往伦敦的墓地,路途中还要缴纳针对运输犹太人尸体而征收的费用。

为了整治这种情况,1177年,每个犹太社区都被批准在居住地的城墙外购买一块土地以埋葬死者。

犹太定居点的扩张与犹太人经济活动的繁荣密切相关,这一时期犹太人借贷活动的证据也越来越多,出现了许多非常成功的犹太金融家,其中有伦敦的布伦(Brun)和艾萨克(Isaac),诺维奇的朱内特兄弟(brothersJurnet)和本尼迪克特,剑桥的维维斯(Vives)和布里斯托尔的摩西,这些金融家相互联合构成了更强大的商业财团。

12世纪晚期最著名的犹太大亨是林肯的亚伦,根据罗斯的说法,“1186年亚伦死后,清算他的流动资产基本可以认为他是当时英国最富有的人。”借自他手的金额数目惊人,和他签订借据的也都是欧陆国家的和英国的伯爵、主教、修道院院长和一些城镇。他死后,财产全部收归国王所有。


英国犹太人在理查一世时期(1189-1199年在位)经受了史上最严酷的暴力对待,英国第一次大规模爆发针对犹太人的屠杀和劫掠活动。

狮心王深受欧洲十字军运动的影响,对犹太人充满仇恨,此时英国皇室力量的薄弱也无法建立有效保护犹太人的机制。

1189年正值理查加冕的日子,一个由英国犹太人组成的代表团现身威斯特敏斯特礼堂,立即引发了发犹太骚乱,马上便波及到犹太聚居地,大量民居被烧毁,犹太人不分老少遭到攻击和屠杀。

此举正合理查心意,在王室的冷漠态度下,这场疯狂的反犹运动一直持续到第二年,动荡过后,狂热基督徒对犹太人的持续骚扰也成为了常态。

历经这场腥风血雨,1194年北安普敦的一份记录显示全国的犹太社区大约为20个,较为重要的犹太社区主要分布在伦敦、林肯、坎特伯雷、北安普敦、格洛斯特。

诸如约克郡、斯坦福、登斯太堡、莱恩和伯里这些反犹运动重灾区,都已经没有了犹太人的踪迹。


亨利三世(1216—1272年在位)是英国在位时间最长的君主之一,他长时间较为平缓的统治为犹太人口规模和社区重建提供了恢复的机会。被关押的犹太人得以释放,扣押的财产也被归还,他们的经济活动也得到国王的保护。

亨利三世上台后奉行积极的昄依政策,1232年,一座犹太改宗所(DomusConversorum)在

王室支持下于伦敦城外修建落成,这是为犹太改宗者提供的类似过渡教习所这样的机构,以便让这些昄依者适应改宗之后的生活。

1253年1月底,亨利三世颁布法令授权各地治安法官管理本地生活的犹太人,禁止他们迁居其他城镇,将犹太人严格限制在他们原先居住的地区,并禁止修建新的犹太会堂。

这一举措极大缩减了国内犹太人居住地和犹太社区的数量,同时也让犹太人受到了严密地监控,更利于国王管理。


从1066年随威廉征服初入英国到爱德华一世统治时期这两百多年的时间里,犹太人在英国完成了定居并进行了一系列或大或小的拓殖活动。

虽然在英国已定居两个世纪之久,但犹太人的生存处境并没有得到改善,依然被国王的任何法令和决策深深影响。在中世纪的英国,犹太人的法律地位是极其低下的。

《忏悔者爱德华律令集》(1042-1066)是12世纪各种各样所谓法律条令的一个汇编,其中第25条法令规定:“须知,所有犹太人,不管身在何处,都应该处于国王下辖的官员的监管和保护之下。

没有国王的同意,任何犹太人不能置之于某些势力强大者的庇护之下,因为犹太人及其财产皆属国王所有。如果有人扣留了犹太人或者犹太人的财产,国王有权对其索回。”根据这条法令可以见得,中世纪英国犹太人没有自己的地位,完全是属于国王的个人财产,只有服从于他的命令,接受来自于他的敲诈,才能得到来自于国王的保护。


他们所拥有的一切都不是自己的,只属于国王。由于国王在法理上拥有犹太人的财产,所以对这些财产加以管理便是理所当然。犹太人也因此被称为“英国国王的奶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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