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集赞兑奖,这种促销方式需谨慎

半岛客户端记者葛梦杰通讯员李聪聪

今年来,消费市场日益活跃,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便利和选择的同时,也给某些不法分子带来了可乘之机。许多商家借现在新兴的微信“集赞兑奖”等方式,以骗取消费者的信任扩大知名度,发生消费纠纷。除此之外,假借“虚假广告”、“养生讲课”、“会销”等名义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也在增加。面对这些问题,消费者该如何鉴别?如何合理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一:某酒店开展微信集赞却无法兑现承诺

【案例分析】

【消费提示】

消费者在参加“集赞兑奖”活动时要谨慎,尤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参加“集赞兑奖”活动时,不能太贪图小利,注意保护手机存储的银行账号、电话费等个人信息。二是参加活动前,应对商家进行充分了解,选择信誉较高的经营者,最好选择本地经营者,双方发生纠纷时,维权较容易。三是详细阅读活动的内容,尤其是活动有效期、参与细则、兑换方式及限制条款等。四是攒够赞数后,要通过转存、截图等形式保留证据,如发生纠纷,可凭证据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案例二:青岛某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

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青岛某某健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对消费者宣称:“杭州满城芳星海大厦—杭州满城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是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批准设置的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亦文网推出合作艺术家:李英保等艺术家的作品”“集团还推出‘颐众商城’,通过与苏宁、京东等电商平台合作,让老年人足不出户满足购物需求”等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局对此立案调查,并于2018年3月22日对其违法行为作出罚款8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分析】

据《广告法》有关规定,投资理财类产品广告不得含有以下内容:

对未来效果、收益或者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无风险或者保收益等;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理财产品,违规使用安全、保证、承诺、保险、避险、有保障、高收益、无风险等与产品风险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达;利用学术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在未提供客观证据的情况下,使用“业绩优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价值”、“首只”、“最大”、“最好”、“最强”、“唯一”等夸大过往业绩的表述;引用不真实、不准确或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其他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的情形。

【消费提示】

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投资有风险、理财须谨慎。广告中宣传高额投资回报、谎称政府“背书”的投资理财类产品保持高度警觉,多余的闲钱如需投资理财请认准合法金融机构,识别违法违规民间投资理财广告,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财产损失。此外,消费者遇到此类违法广告时,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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