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1,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鲁建罚字〔2022〕24号
当事人:张某
2021年6月,你隐瞒实际在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任职的事实,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众建钢结构(滨州)有限公司,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我厅于2022年1月17日向你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鲁建罚告字〔2022〕8号),无法送达你本人。于2022年3月15日公告送达,现公告送达期满。
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许可,对你处以自行政处罚决定书印发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山东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6个月内向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单位: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据公开信息显示,山东申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枣庄市峄城区阴平镇某村,法人代表张某辉,经营范围水泥、水泥熟料制造、销售;水泥用灰岩矿开采;工程机械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石子加工、销售;砂石骨料、荷兰砖、植草砖、透水砖、彩砖、建材、钢材、木材、石膏、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电器设备、电子产品销售;自营产品进出口业务(不含出版物)。

经多方查证获悉,该企业行政处罚信息1条,处罚总金额5000元。

该企业动产抵押信息1条,被担保债权总数额2亿元。

该企业环保处罚信息1条,处罚总金额1万元。

该企业历史被执行人信息5条,当前被执行总金额666.47万元。

该企业历史土地抵押信息5条,抵押总金额1.2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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