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本报从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获悉,由于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申都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近日被行政处罚。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520230007号显示——

当事人:申都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917号12幢201室
法定代表人:于春海
申都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上海兴岛医院装修项目存在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行为(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整改意见单、整改情况报告、设计单位询问笔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壹万元整。
据爱企查显示,申都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0月10日,注册地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汶水东路917号12幢201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815XA,法定代表人为于春海。(文|中国基建报陈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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