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

近日,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批复》,决定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


11月14日,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下一层厨房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甲醇。

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B35181-2017)相关规定,直接判定该单位存在的火灾隐患违法行为已构成重大火灾隐患。

经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提请,寿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对寿阳县陈氏大虾餐饮店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12月14日前整改完毕。

目前,该单位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下一步,寿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将及时跟踪整改进程,并上门指导整改工作,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如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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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审核:韩瑞

编辑/校对:杨新璐

撰稿/摄影: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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