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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建设

2026-02-22 09:51:02 此时此刻眼前的世界 121 浏览
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建设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建设项目已由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佳行审发(2022)5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段;

2.2工程规模: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N2标段设计起点K0+350,设计终点K1+100,道路全长为750米,包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路工程、通信缆沟工程、照明工程及燃气等工程。;

2.3项目投资总额:18956136.26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8956136.26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名称: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建设项目;标段编号:E6108303536ahotsx93o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名称: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建设项目: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N2标段设计起点K0+350,设计终点K1+100,道路全长为750米,包含道路工程、交安工程、给水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路工程、通信缆沟工程、照明工程及燃气等工程。;

2.7其他:各投标人需严格遵守投标人所在地及榆林本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防护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因防护或配合不当造成不良后果,后果自负。因疫情原因,投标企业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请邮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身份核验资料至代理机构指定地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在本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五险一金其中一项即可,应可查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无不良记录。

3.2标段名称:佳县人民路(国税局-人民法院)市政道路管网改造工程N2标段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8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①申请人未列入“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企业目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投标人还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及报告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②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执业基本信息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提供加盖公章的网站截图)。外省企业还应持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入企业基本信息截图,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

3.7投标人需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工程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材料。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2年04月06日17时00分至2022年04月11日17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2年04月06日17时00分起至2022年04月16日17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9.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9.4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9.5投标企业咨询或办理CA锁,请到榆林市民大厦四楼窗口或西安市高新三路信息港大厦一楼办事大厅办理,(陕西CA联系电话)投标报名成功与否以平台确认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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