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开始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重要部署,大力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增值化改革行动,进一步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决定开展2024年杭州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项目资助申报工作。
01
领跑型企业资助
(一)申报对象:2023年度以来首次被认定为省服务业领跑企业或省人力资源服务业“专精特新”企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申报材料:《领跑型企业资助申报表》;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
(四)资助标准:20万元。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底。
02
中高端创新创优项目资助
(一)申报对象:创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人力资源服务细分领域具有技术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的项目。创新创优项目所在单位对申报项目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归属于申报单位的关联母公司且项目已在杭推广应用,保持良好的年盈利及利润增长。
(二)申报材料:《中高端创新创优项目资助申报表》;《中高端创新创优项目说明书》;相关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项目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后,择优确定特等项目和优秀项目。
(四)资助标准:特等项目40万元、优秀项目20万元。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底。
03
产业园建园支持
(一)申报对象: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申报材料:国家级、省级产业园建园支持申请报告,国家级、省级园区设立的文件依据;申请创建市级产业园的,提交申请创建市级产业园报告、支持产业园发展的配套政策、管理制度、入园企业名单等。
(三)申报程序:产业园运营主体向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提交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后,向市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申请;市人力社保局通过材料审核、实地察看等方式进行核实确认。
(四)资助标准: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产业园建园资助。对新创建更高一级产业园的,给予差额资助。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底。
04
产业园运营支持
(一)申报对象:运营情况良好且通过绩效考核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二)申报材料:《产业园运营补助申报表》;产业园上年度业绩报告;入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相关企业名册、企业主要业绩及主营业务开展情况。
(三)申报程序: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委托专业机构对园区上年度运营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后,确定资助额度。
(四)补助标准:对通过产业园运营情况绩效考核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产业园,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年、40万元/年、30万元/年产业园运营补助,每个园区最多可获得3次补助。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底。
05
市场化引荐激励
(一)申报对象:2023年1月1日以后,为在杭用人单位从杭州市外成功引荐人才,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人才在杭缴纳个税、参加社会保险且年薪超过100万元或被认定为市级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申报材料:《引荐激励申报表》;被引荐人简历、身份证明复印件;被引荐人年薪证明或杭州市人才认定证明;申报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委托业务合同、猎头服务费拨付凭证。
(三)申报程序: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材料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
(四)奖励标准:按猎头服务费的60%给予引荐激励,每家企业最高奖励30万元。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底。
06
支持服务重大战略
(一)申报对象:2023年1月1日后,积极参与稳就业、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重大战略并提供专业人力资源服务,贡献显著并有实际服务案例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及行业组织。
(二)申报材料:《服务重大战略资助申报表》;服务重大战略的主要成效、案例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项目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四)资助标准:20万元。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底。
07
支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一)申报对象:2023年1月1日之后,组织30家以上在杭用人单位赴省外高校、职业院校或技工学校开展对接洽谈和招聘活动,或在省内外高校开展硕士、博士专场招聘会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二)申报材料:《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资助申报表》;活动的基本情况、参加单位、活动成效、宣传报道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程序:
2.纸质材料报送:申报项目经区、县(市)人力社保局网上初审通过后,企业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区、县(市)人力社保局会同财政局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四)补助标准:每场活动资助2万元。
(五)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底。
08
其他
(一)以上企业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备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关业务年营收占比超过50%或年营收超过1000万元。每家企业当年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
(二)各区、县(市)人力社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推荐挖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各地人力社保部门联系方式:
杭州市人力社保局:85253557
上城区人力社保局:89500714
拱墅区人力社保局:89505576
西湖区人力社保局:89510712
滨江区人力社保局:89521631
萧山区人力社保局:82898272
余杭区人力社保局:89391129、89316383
临平区人力社保局:89530448
钱塘区人力社保局:86794682
富阳区人力社保局:63126963
临安区人力社保局:89541336
桐庐县人力社保局:64217631
淳安县人力社保局:64819533
建德市人力社保局:64724434
西湖风景名胜区人力社保局:87173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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